2013年8月2日成商集团、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签订了解决仲裁诉讼纠纷的《协议书》,成商集团与太平洋中控的仲裁诉讼纠纷和平收场。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昨日下午发布公告称,8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与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及双方合作企业签订<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并按《协议书》约定妥善解决与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的仲裁诉讼纠纷。
双方协议约定:2011年1月1日~2013年11月3日,成商集团年收益由2600万元/年提高到7850万元/年(2013年7月15日~8月2日停业期间除外);2013年11月4日,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无条件向成商集团移交成都商业大厦物业。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夏继明昨日下午接受媒体采访表示,“我们下午2点左右签订的《协议书》,我们经过反复沟通,经历了前后5轮谈判,双方都作出了一些让步。我们在收回场地的时间上作了让步,他们在租金上作了让步。”夏继明介绍,从8月3日至11月3日,将有三个月的时间用于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用于清算、物业移交准备。收回场地和设备后将开设茂业百货春熙店,春熙店于2013年11月4日正式开业。
昨日,太平洋百货控股方远东集团方面昨晚向成都商报记者发来声明表示,目前与成商集团在争议的关键性问题上已达成了共识,租金加上盈余分配为一年7850万人民币。8月3日,远东集团太平洋百货春熙店恢复正常营业,三个月后正式歇业,进行解散和清算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