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销售涉嫌侵权商品 成都3店被起诉
2012-08-31 10:05:02 来源:
成都三家家乐福超市销售涉嫌侵权七匹狼商标商品,被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七匹狼公司”)起诉,今日,高新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家乐福销售涉嫌侵权商品 三门店被分别索赔5万
三家被七匹狼起诉的门店分别是家乐福双桥子店、青石桥店及红牌楼店,而起诉缘由则因为家乐福超市出售了两款分别名为“红利七匹狼”、“豪斯博尔”的短裤,其吊牌有类似七匹狼商标图案。七匹狼公司起诉要求该三家家乐福门店方分别赔偿5万元,并登报公开消除影响。
七匹狼公司在起诉书中称,该公司是第933429号“七匹狼+SEPTWOLVES+奔狼图形”商标所有人,同时也取得商标三个部分的分别持有权。家乐福在其经营场所内大量销售侵犯七匹狼商标的短裤,其价格低廉,做工粗糙,质量低劣,影响了七匹狼产品形象。
然而,被告代理律师并不承认家乐福超市存在侵权行为。“当事人公司有专门的进货渠道,也签订了合法合同,进行了常规的审核,尽到了超市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故不存在侵权。”被告律师请求法庭驳回起诉,还家乐福超市一个清白。
被指涉嫌侵权“奔腾狼”标识的“豪斯博尔”短裤
七匹狼商标维权从未间断 成都家乐福已下架涉事商品
据此前报道,七匹狼维权部一女士表示,七匹狼商标维权行为在全国各地一直在开展,本次起诉只是公司很正常的一个维权行为,并非只针对家乐福这样的大超市,对在一些小超市内发现侵犯商标权的商品同样会采取相应的维权手段。
目前,七匹狼公司、家乐福均不愿意就此案接受媒体采访。同时,由于双方证据不足,本案也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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