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募投项目超支 开店多花1.95亿元
2011-11-28 10:22:32 来源:
25家门店拟投资额为4.05亿元,公司却投资了6亿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超过了《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投资金额,人人乐(002336)的超支行为日前遭深圳证监局查处并被要求进行整改。
隐瞒关联交易
人人乐今日公告,5月10日起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财务会计基础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11月11日出具“现场检查监管意见”,指出公司在这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公司治理方面,2010年人人乐签约33家新门店,其中有27家门店每家的计划投资额在1000万~2500万元,约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5%。2011年上半年公司签约26家新门店,其中有6家门店每家的计划投资额分别在3600万~7500万元,约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投资事项本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却未这样做。尤其是公司上市后至2011年5月间全部的新门店投资事项,仅经分管投资发展部的公司副总裁曾凡宏、分管法律事务部的副总裁余忠慧、董事长兼总裁何金明三人审批通过后便实施。
另外,2010年4月人人乐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广州配送中心二期工程,计划投资金额1.06亿元,占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82%。该投资事项仅经总经理审批,直到一年后才补充提交董事会,决策程序倒置。
信息披露方面,人人乐与广和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广和律师事务所委派包括肖才元在内的两人担任公司法律顾问,期限三年,每年法律服务费16万元。肖才元是公司的董事,又是广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双方合作本属于关联交易,人人乐却没有披露。
募投项目超支
人人乐最严重的问题存在于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
该公司于2010年1月在深市中小板挂牌交易,公开发行1亿股,发行价格为26.98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25.66亿元。人人乐的募投项目主要投资于68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拟投资金额为11.96亿元。
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后发现,截至2011年3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门店41家,其中超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资额的门店为25家,25家门店拟投资额为4.05亿元,实际投资6亿元,增加投资1.95亿元。对于各门店的投资总额调整变化情况,公司未履行适当审批程序调整募集资金的使用,也没有对门店的具体投资计划调整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
对此,人人乐解释,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是按区域进行总体控制,确保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不超过拟投资额,并没有按照单店项目进行控制。既然问题被指出,前期募集资金投入按单店已超支的金额,公司将在后期的募集资金门店投入时进行适当的调整,确保《招股说明书》披露的68家门店募集资金项目在募集资金范围内全部完成,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进行补充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