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返券是各大商场常用的促销手段,但北京太平洋百货的前管理人员李某却利用返券套取公款1.7万余元。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宣布,李某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3个月执行,并退还侵占公款1.7万余元。
26岁的李某穿着西装、提着公文包走进了法庭,事发前,他曾是太平洋百货的楼层主管,具有退换货物的审批权。根据李某的交待,2004年2月至6月,其原 单位北京太平洋百货举办了购物满“200元返60元”活动。在此期间,李某从朋友处借了一万多元,拿着返券活动前顾客遗留的销售小票,再找一张等额发票, 以楼层主管的身份签字,空退一笔现金,然后用现金购买和销售小票上相同的物品后退货,套取返券,换取现金,再找张发票平账。运用这种手段,李某将销售小票 换钱,买进数码相机、跑步机等物品,再退货返券,共套取现金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