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市民刘先生与朋友在红星路四段的老码头火锅聚餐。朋友带来一瓶好酒“增加气氛”,服务员特告知自带酒水将收取“服务费”240元。“服务费”可以理解,但这么贵?这让总消费额600余元的刘先生有些郁闷。对此,老码头火锅红星店店长回应,“店内本就不鼓励自带酒水……”
总消费631元 240元是“开瓶费”
“我觉得收‘开瓶费’可以,但是收240元是不是太贵了!”昨日上午,市民刘先生仍有些“想不通”。
原来,前晚他与朋友在位于红星路四段的老码头火锅聚餐,朋友特意带来一瓶“国窖1573”增加气氛。因此,除两瓶凉茶外,一行人并未在店内消费其他酒水。
刘先生介绍,见他们“自带酒水”,服务员当即告诉他们在店内饮用自备的酒水,需收取一定数量的“服务费”。看了看桌上的“好酒”,服务员报价,“开这瓶酒需要240元”。“这么贵!”刘先生几乎脱口而出,然而想到菜都已经点好,朋友又特意带了“好酒”。懒得换地方,大家只得答应。
然而事后,刘先生却越想越不对劲,自带酒水本来就是为了回避餐馆对酒水过高的售价。虽然我享受了相应的“服务”,但也不至于那么贵吧?
商家:本不鼓励酒水自带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老码头火锅红星店。在店门口,记者发现一块写有“请勿自带酒水的牌子”。工作人员介绍,若顾客执意要自带酒水,并不是不行,但要按店里的规定收取一定“服务费”。
工作人员随手在餐桌上拿起一张“台卡”。记者看到,桌号后面,有该店关于自带酒水的收费情况———白酒、红酒按该店售价的15%收取服务费,最低不少于30元。若店内无此酒销售,按店内同档次酒水计算。此外,啤酒、饮料等都有相应的收费标准。工作人员介绍,对刘先生携带的酒水收费240元,说明其携带的酒水在该店售价在1500元左右。随后,成都商报记者以顾客身份向店内前台了解到,一斤装的“国窖1573”售价1680元。
该店店长黄先生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收取“酒水服务费”几乎是餐饮业的行规,“15%”算是平均水平。黄先生表示,收取这项费用,店里主要出于两个考虑,第一是因为虽然自带酒水,但店内仍然提供了餐具酒具、用餐环境、人力服务等,这些会产生成本和费用;其次,餐饮店的成本中,酒水也占了一部分,自带酒水当然会削弱店内利润,“生意不好做啊……”与此同时,黄先生也表示,出于对消费者健康考虑,该店本就不鼓励自带酒水,“在店里消费的菜品酒水,出现任何问题店里可以负责;但是客人自己带的酒水万一存在什么问题,比如假酒,我们很难负责……”
相关部门:
“服务费”收多少暂无相关法规
“酒水服务费”究竟该收多少?如此收费是否合理?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拨通物价举报电话“12358”。据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对于“酒水服务费”国家并没有出台相应的收费标准。若消费者觉得存在价格欺骗行为,建议拨打消委电话进行举报。
随后,成都商报记者在网上查询发现,2007年12月,商务部出台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中规定,“餐饮企业须明示营业时间、供应品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规定,销售的食品应明码标价并严格按照标价执行,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费用应当符合与消费者约定”。然而对于“酒水服务费”的具体标准,该《规范》并未涉及。